云南金融积案未能追回欠款高达25亿元
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今天在此间宣布,据不完全统计,截止 一九九九年底,该省法院仍有未执结的金融案件二千二百九十五件,标的额二十五亿元人民币。
这一状况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金融秩序,影响了金融机构的正常活动。
该发言人称,从一九九八年底至一九九九年三月,云南省法院开展“金融专项执行”,执结一千八百七十一件、执行 标的额五亿四千万元;部分执结六百五十五件,执行标的额八千五百万元;中止和终结执行六百六十五件,标的额四亿五千万 元,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。
该发言人说,根据最高法院的部署和要求,云南全省法院将认真开展集中清理未结金融执行案件的专项执行。这次专 项执行的范围是:债权人为各专业银行、城市商业银行、信用社,以及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和财政部门,根据生效法院文书申 请强制执行,已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。
他说,目前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的债务人主要有三种情况:一是民事主体合格,正常经营,因经营风险而无力 清偿到期债务;二是有能力偿还但不偿还,甚至采用各种方式逃避、抗拒执行;三是民事主体不合格,自身没有财产而无力偿 还债务。从法律角度看,后两种情况都是属于违法者,是这次专项执行的重点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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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相关知识
借条和欠条,仅仅是3年和20年时效的差别吗(《民法通则》有效期限截止:2020年12月31日)
借条和欠条,绝不仅仅是3年诉讼时效和20年诉讼时效那么简单判定,里面随随便便的一个措辞,都可能直接导致时间和性质出现反转。
借条,是法律上借贷关系的凭证之一(有的没有付款凭证,或是没有借据的情况下,也被法院支持了出借人索偿,但是也有亲笔署名的借条不被法院支持的案例),不是唯一凭证。
欠条,是法律上有欠款关系的凭证之一,但不一定是借贷关系。
“借”和“借到”,是有差别的。
“借”是一个意向,从字面看,不代表已经拿到钱,用法律的说法,“借”就代表是签署了一个“借款合同”,但是出借方到底有没有交付款项,也就是借款合同到底有没有得到切实履行付款义务,单凭“借”一个字,看不出来,债权人要想以法律诉讼形式追债,需要证明存在交接款项。